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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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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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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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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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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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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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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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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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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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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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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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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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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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2-624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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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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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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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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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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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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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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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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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ZB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见附件,招标人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2日 15时00分到2023年05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1966号原凇江禧力宾馆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基地(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1966 号,原凇江禧力宾馆四楼)
七、其他
见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45号 联 系 人:杜书
电 话:0432-624037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重庆街1966号
联 系 人: 于东海
电 话: 64778866
电子邮件: 9959576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ZB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需求单位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 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 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2023ZB11-1401001-9999 | 钢管杆(桩) | 1 | 1 |
| 2023ZB11-1401005-9999 | 铁塔 | 1 | 1 |
| 2023ZB11-1402001-9999 | 钢芯铝绞线 | 3 | 1-3 |
| 2023ZB11-1410002-9999 | 装置性材料 | 1 | 1 |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1。
注:(1)抽检不合格的物资,将按照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 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见货物清单中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 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 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或销售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 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 标人的要求。
1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 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 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 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 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 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 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 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 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 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 物投标的;
5)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6) 被责令停业的;
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10)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 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吉林省电 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 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 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 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5)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 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6)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 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
(17)按照国网公司相关要求,为防范围标行为,同一集团所属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 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竟谈同一标包的应答,且同一集团所属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在同一 个分标里最多中一包。
(18)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规定,串 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招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要求投标人自行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在采购活动中,从标书发售、保证金(含保函)、开标前文件接收、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投诉异议等环节关注、查证串通投标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取消 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 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 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详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5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以应答人公司注册地计算供货半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布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载 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 A证书电子钥匙。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 易专区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目录下下载“投标工具安装”、“操作手册”及“演示 视频”。操作问题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
4.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国家电 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在招标文 件澄清与修改管理界面填写并提交澄清,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
方式质疑,格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4.5请潜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招标公告附件3”内容,填写《投标人信息表》,并发送到995957624@qq.com中。
4.6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根据“货物清单”进行线上报名操作,递交的
投标文件须与所报名的项目保持一致。如有放弃本次参与投标的项目,应按“招标
公告附件4”内容,认真填写《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并按要求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前将此表扫描件(签字并盖章后)发送到指定的
电子邮箱(995957624@qq.com)中,同时电话(0432-
64778866)告知代理机构。对于未按此要求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所引发
的一起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5.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报价)、纸质投标文件和U盘文件。
5.1.1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
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投标文件价格部分(开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提交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截止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00。
5.1.2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
5.1.3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文件:内容同正本纸质文件一致。
5.2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纸质投标文件、U盘文件、银行保函
原件(如有)、投标保证金保险原件(如有)采用快递邮寄的形式递交。只接收各投标人
通过顺丰速运和EMS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如果邮寄到
付费用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
标文件(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
清晰标注了线上或电话查询保单真伪性路径的纸制保单扫描件(电子保单)PDF格式文件
及 保 证 金 明 细 表 按 照“投 标 保 证 保 险-
XXX公司(全称)”命名后发送至995957624@qq.com。
(1)邮寄收件人:于工联系电话: 0432-64778866
邮件收件地址: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街1966号,原吉林市凇江禧
力宾馆四楼)
(2)邮寄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上述邮寄接收人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准。各潜在投标人
需充分考虑邮寄过程所需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2023年6月2日上午9:00前送达吉林市吉电招标
有限公司(如招标人对该时间进行调整,将在实际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投
标人)。
(3)邮 件 封 装 外 显 著 位 置 标 明
“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需以分标为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
(4)邮件应做好防破损措施,如发生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邮寄
过程导致包装破碎等情况,招标人不予受理,按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9:00时,开标地点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
重庆街1966号,原吉林市凇江禧力宾馆四楼)。投标人可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
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TP2.0)查看开标结果。
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2023年6月2日13:00前将异议内容发送至指定
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995957624@qq.com
联系电话:0432-6477886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
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
4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45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0432-6990192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重庆街1966号,原吉林市凇江禧力宾馆四楼 邮编:132001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2-64778866
传真:0432-64778866
电子邮箱:995957624@qq.com
财务电话:0432-62403671
开户名称:吉林市吉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南京路支行 帐号:0802210309200138010
9.其它事项
9.1评标办法
9.1.1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
分
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 货物名称 | 权重设置(%) |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钢管杆(桩) | 45 | 10 | 45 |
| 铁塔 | 45 | 10 | 45 |
| 钢芯铝绞线 | 45 | 10 | 45 |
| 装置性材料 | 45 | 10 | 45 |
9.1.2价格评审办法采用区间平均价浮动法。区间平均价浮动法参数设置见下表
,若公告中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有差别,以公告为准。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价格公式 | 参数 |
| C值抽取范围 (级差为0.4%) | n1 | n2 |
| 1 | 钢管杆(桩)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0%,2%>(含本数) | 1 | 0.5 |
5
| 2 | 铁塔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0%,2%>(含本数) | 1 | 0.5 |
| 3 | 钢芯铝绞线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0%,2%>(含本数) | 1 | 0.5 |
| 4 | 装置性材料 | 区间平均价浮动法 | <0%,2%>(含本数) | 1 | 0.5 |
其中C为基准价浮动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
9.1.3授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标准以及事先确定的以下规则推荐一名中标候 选人,并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人:
1.经价格、技术、商务综合评价,推荐综合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2.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得 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同一投标人在同一分标编号中,实行中标包数数量限额控制。按标包金额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进行推荐,每个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当该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若干标 包数量达到规定限额时,则该投标人在其余标包中的投标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
(1)每个投标人在同一分标的所有分包中被推荐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2)当某一标包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的中标标包数量超过条款1规定的限额时,该包推荐 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当多个标包出现条款2所述情况时,任何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不超过1个标包。
9.2投标报价的增值税税率按13%填写,不按13%填写其投标将被否决。
9.3业绩审核标准
9.3.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9.3.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投标人,其业绩以《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所载明的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供应商资质能力 核实结果证明函件》所载明的有效的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 需编入投标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9.3.3业绩数量按照物资类别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9.3.4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投标人。对于接受代理的标包,代理 商应提供自身的业绩,并分别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表中对代理商、制造商的 业绩要求。
9.3.5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 同;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9.3.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9.3.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9.3.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 业的业绩。
6
9.4
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批次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可为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投标保证 保险(被保险人:招标人)等几种方式之一进行缴纳。
9.4.1
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投标人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 的要求,并选择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须提供查询网址)。批次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9.4.2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见下表。
|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2023ZB11-1401001-9999 | 钢管杆(桩) | 包1 | 0.9 |
| 2 | 2023ZB11-1401005-9999 | 铁塔 | 包1 | 0.9 |
| 3 | 2023ZB11-1402001-9999 | 钢芯铝绞线 | 包1 | 2 |
| 4 | 2023ZB11-1402001-9999 | 钢芯铝绞线 | 包2 | 2 |
| 5 | 2023ZB11-1402001-9999 | 钢芯铝绞线 | 包3 | 1 |
| 6 | 2023ZB11-1410002-9999 | 装置性材料 | 包1 | 0.2 |
投标人须将年度保证金,银行汇款、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被保险人:招标 人)的扫描件封装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由评审委员会核实,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 证金,按废标处理。银行转账、汇款类保证金不必再单独密封递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分标写清标段及对应的保证金金额;以银行汇款形式提交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保证金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汇款时应明确标注此款项为“保证 金”,正确填写所购项目标段号。
以保证金保险递交的保证金,保单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 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保单保费未从投标人基 本帐户转出、保单未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未提供保 单查询途径或提供的查询途径招标人无法查询的,视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以分包为单位提交,一个标段限中一包的按照最大包交投标保证金。
9.5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严重违背招投标活动所 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要求投标人自行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招标人在采购活动中,从标书发售、保证金(含保函)、开标前文件接收、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投诉异议等环节关注、查证串通投标行为。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9.6合同签订后在设备包装物使用木材时尤其是松木(包括松苗、接穗、插条)及其制品( 包括各种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松木包装箱、电缆盘、光缆盘、地坪架
7
、托盘、垫木等)必须随货附带《植物检疫证书》,到货后必须及时联系调入地林业植物检疫 机构复检,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重要提示:
1、不接收投标人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密封后,快递时应装入硬质纸箱。如使用塑
料袋、信封进行快递,容易导致投标文件密封破损,投标文件 可能被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确保合同网上流转,请投标人在商务平台报价中增 值税税率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并与签订合同时开具发票的 税率保持一致。
8
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 序 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 接受 代理 |
| 近三年(截至公 告日期) 同类产品累计合 同业绩 | 生产设备及能力 | 认证证书 (制造商具有ISO9 000系列质量保证 体系认证证书及 年检记录)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 告 | 3C认 证证 书 | 生产许可证或 检测合格证( 入网许可证) |
| 1 | 钢管杆(桩) | 150吨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 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 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是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 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见货物 清单 | 否 |
| 2 | 铁塔 | 150吨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 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 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是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 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见货物 清单 | 否 |
| 3 | 钢芯铝绞线 | 60吨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 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 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是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 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具有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 | 见货物 清单 | 否 |
| 4 | 装置性材料 | 15000米 | 制造厂家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 同类产品研发、设计、制造 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 是 |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认可权威 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 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 | - | 见货物 清单 | 否 |
注:
1.此表是对投标人资质业绩条件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与此表要求不一致处,以此表为准,对于是否提供样品、是否接受代理投标、最高 限价等商务方面否决投标规定,以招标公告(第一章)为准。对于有最高限价的标包,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制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
2.业绩支撑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最终用户)的中标通知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