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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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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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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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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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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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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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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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公司-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施工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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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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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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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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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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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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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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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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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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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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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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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
二、招标内容:主体工程的钢筋制作与安装,预应力钢绞线下料、安装,预应力套管安装,预应力张拉、放张、切割、封锚,模板安装与拆除,内外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主材由招标人提供),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与抹灰,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以及屋面工程等劳务施工(不含钢结构屋面及钢结构雨蓬施工,不含模板、钢管等周转材料租赁,不含塔吊、垂直运输机械),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条款及投标报价表(附后)。
三、工程概况: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八鲤路与腾鲤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4853.58平方米,其中建设5#楼体育馆、游泳池5513.61平方米(含一层体育馆2288.47平方米、负一层游泳池为2320.83平方米、负二层设备用房904.31平方米),一层层高8.5米,二层层高10.9米,钢结构屋顶跨度35.1米;8#楼图书馆、多功能教室(多媒体阶梯教室)5608.05平方米,一~二层层高6.0米,三层层高7.6米,钢筋混凝土屋面最大跨度24.3米;9#楼食堂、教师管理用房、生活管理用房7515.24平方米,一~二层层高4.5米,三层层高4.6米,四层层高3.6米,钢筋混凝土屋面最大跨度7.9米;看台234.13平方米;景观连廊169.2平方米;8#楼图书馆对应地下室5813.35平方米;400米环形跑道(内设足球场)1个、100米跑道1条、篮球场3个、气排球场4个。
四、现场概况:有资格的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招标人项目部查看有关现场场地、施工设计图纸等资料(招标人不保证资料的绝对准确性),到施工现场熟悉情况并估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招标人提供住宿宿舍28间,按100元/间/月收费,不含床铺、床板、空调等生活用品及电器,生活水电及伙食费用乙方自理。工人宿舍居住要求为一层宿舍人数不得超过8人/间,二层宿舍人数不得超过5人/间,禁止在工人生活区厨房以外范围使用煤气罐。如投标人需求工人生活区配套设施要求及数量超出招标人提供标准及范围,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五、计划进场时间:2023年9月30日
六、工期:历时90日历天,其中9#食堂及教师管理用房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以招标人实际下达开工时间起计)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情况良好,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过激讨薪行为的记录。
4、获得市、区安全文明工地者优先。
八、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编排的总工期和阶段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九、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验收标准且达到邕城杯要求。
十、投标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十一、付款方式:
1、5#楼、8#楼、9#楼及看台地上部分:按单位工程(单栋楼)目标完成节点支付。单位主体结构完成后支付50%,砌砖及二次结构完成支付15%,粗装修完成支付15%,外架完工拆除支付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质保期二年后无息支付3%;
2、5#楼、8#楼地下室部分: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支付60%,砌砖、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完成支付2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7%,质保期二年后无息支付3%。
3、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十二、结算计价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30个日历天数内将工程结算。
1、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完成部分按国家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13)》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2、其中8#地下室按负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5#地下室按负一层及负二层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看台不计算基础部分建筑面积(单价均综合考虑筏板、独立基础及桩承台等各类基础形式,基础不再单独计算工程量)。
十三、投标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要登录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备案,投标文件包含:
1、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需单独密封)
2、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以往业绩一览表。
4、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5、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以上资料均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方视为有效,投标报价表必须密封,其他资料公开接受我司资格预审。)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西荣耀集团(南宁市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22层22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3、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 苏主管 联系电话: 18776923622
4、项目现场联系人: 莫经理 联系电话:19175733545
5、评标办法:根据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标,最终中标人的确定由我司决定。
十五、集团监督热线电话0771-2411184或13978618328
十六、集团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荣耀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邮编:530031
(2)来访请到: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23楼企业管理中心
(3)举报电话(微信):18977114153或15278010204
(4)举报邮箱:jtsjzx2013@163.com或rlxzzx@163.com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施工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1.1业绩要求
1.1.1 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
1.1.2 获得市、区安全文明工地者优先;
1.1.3 需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1.2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1.2.1 具有稳定成熟的管理人员及组织体系(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总工、安全员(专职)、质量员、技术及测量管理人员、材料员、劳资员、电工),管理人员要求出勤率在80%以上,离岗须经招标人项目经理批准;
1.2.2 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2.3 特种作业人员均需持有特种作业证,进场需提供给项目部备案。
1.3资源配置要求
1.3.1 具有稳定的钢筋班组、混凝土班组、模板班组、砌体班组、抹灰班组、脚手架班组等(以上班组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项目业绩或以往所从事项目业主,需提供各班组负责人名单,各班组人员数量);
1.3.2劳务人员总数配备要求:钢筋工40人、混凝土工15人、模板班组55人、砌筑40人、抹灰工人30人、脚手架工人25人、塔吊司机及信号工4人、普工8人(以上班组需提供与投标人合作项目业绩或以往所从事项目业主,需提供各个班组负责人名单,各班组人员数量;
1.3.3 临边防护按施工方案及招标文件文明施工标准施工;
1.3.4钢筋加工机具、模板加工机具、预应力张拉设备、水泵、配电箱、斗车等均为投标人自有机具。
1.3.5投标人负责人工及铁钉、铁线、扎丝、步步紧、螺杆、螺帽、蝴蝶扣、拉杆等辅材。
1.4资金能力
1.4.1 可垫付3个月工人生活费,投标人的人员食宿条件、场地(除招标人提供的28间宿舍外)、生活水电等均由投标人自理。
1.4.2中标后需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资格预审
经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
3.2 工程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八鲤路322号
3.3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5#楼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局部采用筏板基础;8#楼基础类型为桩基础 承台基础,看台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
3.4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24684.38㎡。具体如下表:
序号
| 楼栋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
| 层高(m)
|
1
| 5#
| 地下二层
| 904.31
| 4
(1/5-3~1/5-5轴游泳池部分层高10.35m)
|
2
| 地下一层
| 2320.83
| 8.5
|
3
| 一层
| 2288.47
| 10.9
|
4
| 8#
| 地下一层
| 5813.35
| 6.5~7.4
|
5
| 一层
| 2482.21
| 6
(8-1交8-C轴至8-7交8-F轴多媒体阶梯教室上空13.6m)
|
6
| 二层
| 1775.94
| 6
|
7
| 三层
| 1349.90
| 8.45
|
8
|
9#
| 一层
| 2048.59
| 4.5
|
9
| 二层
| 1997.01
| 4.5
|
10
| 三层
| 1964.01
| 4.6
|
11
| 四层
| 1393.22
| 3.6
|
12
| 屋面层
| 112.41
| 3
|
13
| 看台
| 一层
| 234.13
| 3.2
|
合计(㎡)
|
| 24684.38
|
|
3.5 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工程验收标准且达到邕城杯要求 。
3.6工期:
工期90日历天其中9#食堂及教师管理用房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以招标人实际下达开工时间起计),计划于 2023 年12月28日完成。工期符合本工程进度要求。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如因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无条件配合抢工。
3.7现场概况:有资格的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招标人项目部查看有关现场场地、施工设计图纸等资料(招标人不保证资料的绝对准确性),到施工现场熟悉情况并估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
第四条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钢筋制作与安装,预应力钢绞线下料、安装,预应力套管安装,预应力张拉、放张、切割、封锚,模板安装与拆除及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内外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主材由招标人提供),后浇带的凿毛及清理等;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工程(含卫生间回填)、天棚工程、屋面保温工程等。零星工程,因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配合项目部日常检查,还包括与邻区的交界地方的衔接工作以及与其它组团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以及甲方另行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如下:
(1)土方工程:①机械挖土后10cm以内的人工清理、平土、边坡修整;②人工配合机械回填、夯实;③回填后基础梁内土方清理、基础梁及砖胎膜边土方回填、夯实。
(2)基础工程包括:①抽水;②砖胎膜(含砌筑及抹灰、操作脚手架);③垫层(含砖垫层、砼垫层、碎石垫层、找平层、刚性防水混凝土保护层,垫层做防水前清理积水、淤泥及清扫的劳务费);④钢筋、砼、模板。⑤地下室排水沟、集水井的劳务费(含盖板安装)。
(3)主体工程包括:①钢筋(受力钢筋连接接头方法:a.柱、力墙:12mm≤d≤22mm,采用对接焊接连接:d≥25时;采用机械连接。b.梁、板: d<28时采用绑扎塔接:d≥28时;采用机械连接。c.框支梁(柱):d≥20时应采用机械连接。具体要求详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等。
电渣压力焊由投标人负责、包含自行加工马凳筋,马凳筋按施工方案配置)、砼、模板工程(砼工程含不同标号砼浇筑前绑钢丝网,浇筑前砼面清理凿毛、修补砼缺陷、砼养护及保护;二次构造(线条、圈梁、门窗过梁、构造柱、卫生间反边、压顶、滴水线等)及设备基础浇筑;模板工程含满堂支架及因模板安装不合格导致的打凿费用);②砌筑工程(含砌体拉结筋预埋或植筋,材料运输费、内架搭设);③内外脚手架搭拆,其中5#楼、8#楼内架为盘扣式满堂脚手架(含外架基础硬化及架体垃圾和堆放材料清理;包括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撑架及满堂脚手架基础砼垫层浇筑、安拆架子劳务费;含已安装好的临边防护的日常维护)④防护工程(含“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楼层的所有预留洞口封闭(不含水电预留洞口),临边防护钢管的改拆及恢复),因楼层分开浇筑的临时防护,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防护(详见附件要求);⑤后浇带及施工缝的凿毛及清理、挂钢丝网(其中钢丝网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止水带及止水钢板焊接安装、顶面的封板、清理垃圾(包括基础筏板及后浇带),后浇带养护及保护;⑥防水卷材压槽预留及未预留压槽的打凿及清理等,防水卷材及涂料的阴角泛水弧形处理;⑦楼层施工完成后各种材料(含内外架模板方条等周转材料)的收集(含取钉)、分类(整板、碎板分开)归堆整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归堆到指定位置。
(4)粗装修包括:①内外墙抹灰及保温(含门窗安装完成后门窗框边抹灰,抹灰挂网、门窗塞缝由门窗安装单位负责,全部门窗安装后的抹灰工序修补,抹灰面的养护,保护,外墙增设分隔缝,其中内外墙抹灰用到的钢丝网或铁丝网、胶水及保温钉由招标人提供);②天棚刮素水泥浆、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楼梯步阶砂浆找平、踢脚线(瓷砖踢脚线除外)、卫生间及屋面的防水混凝土或砂浆找平层及防水混凝土或砂浆保护层的全部劳务,包含天棚与梁柱抹面交接的板缝混凝土打凿。③屋面保温板及钢筋网片铺设,刚性防水混凝土保护层及找平层施工,含分格缝切缝、灌缝。
(5)零星工程:①外架的地面硬化(含排水沟);②基坑防护、基坑上人通道;③钢筋垫块制作与安装;④卫生间、屋面、墙面等防水要求的部位试水;⑤地下室及屋面设备基础及预制构件安装等;⑥凿除地面混凝土块及落墙、落地砂浆;⑦台阶、出屋面踏步等零星砌筑;⑧拉杆头切除、打磨、防锈防腐,各种预留洞口及连墙件洞口等的修补;⑨施工范围内,门窗周边、变形缝侧向板及压盖板、雨蓬面(不含钢结构雨蓬)、反边等抹灰压光;⑩砂浆罐基础、塔吊基础、设备基础等基础的钢筋制作与安装、模板安装与拆除及混凝土工程。
(6)其他:①招标人仅提供2台塔吊及2台施工升降机具体布置可协商,另发生的二次垂直及水平运输由投标人综合考虑。②工作面的移交,由招标人和下一道工序的班组共同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五条 招标要求
5.1安全文明施工
(1)投标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所有进场人员先经安全培训,经安全部门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2)现场材料按规格分类码放,现场必须做到每天完工场清(包含钢筋加工棚、砂浆罐等)。
(3)建筑垃圾要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4)施工时坚决禁止高空抛洒及乱倒垃圾。
(5)材料供应方式及管理: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现场经招标人负责卸货并清点后交由投标人保管使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的,由投标人承担。
(6)达到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具体做法按照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做法工标准做法及处罚措施》执行)。
(7)投标人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应购买意外保险,将其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列入被保险范围;或由招标人购买意外保险,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结算中扣除)。如因投标人未购买工伤保险或出现漏保人员,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5.2管理人员
(1)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有相应的负责人与招标人相应专业负责人对应,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
(2)必须配合政府要求的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相关手续。
(3)至少配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一名质量员,配备的管理人员需与投标时递交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一致。
5.3 合同签订约定
(1)所有在项目参建的农民工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2)投标人的人工劳务内容须经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容由招标人(或项目)拟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签章。合同由招标人(或项目)保管及实施,约定所有劳务工人由项目部管控。
(3)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均由项目部分配,主体投标人签认,劳务公司根据项目部提供的签认分配单及资金,从桂建通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 投标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工程概况及图纸、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综合报价。
6.2报价暂不含税金。
6.3报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以及单价的组成各工种的单价如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砌墙、外抹灰、内抹灰、地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除外脚手架)、辅材、机械机具(劳动车)、临时用电及施工用水的接驳、手头工具、质量、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
6.4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
(1)报价约定单价为劳务综合单价,生产水电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劳务分包范围主体工程的所有施工图(包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函及招标人通知要求等)在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钢筋工程、模板及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搭拆(除外脚手架)、后浇带的凿毛及清理等;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工程(含卫生间回填)、天棚抹灰工程、屋面保温工程、零星工程,因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配合项目部日常检查,还包括与邻区的交界地方的衔接工作以及与其它组团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以及甲方另行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
(2)配合及确保招标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国家相关规范为标准验收合格以专业资质报告为准。
(3)招标人因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还包括与邻区的交界地方的衔接工作以及与其它组团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
(4)包括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辅材、机械机具、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要求、生活临时水电、其他分包配合等工作以及相关设备的进出场等费用的偿付,对施工期间如发生人工价格及施工现场不可预见、变更等情况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6.5施工机具用具、设备、工具(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机具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抽水机、工人操作的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工的振动棒、振动板、搅拌机、斗车、小型工具、三级配电箱(含三级箱)以外的照明及电缆线、楼层通道的临时照明及楼层用的施工用水管。临时消防器材、灭火器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安装。所有施工用机械设备均由投标人租赁和配备,但型号及性能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施工需要。除甲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及辅材均由投标人承担。
6.6 设备、工具(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机具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三级配电箱、流动电箱、地下室施工照明灯具、无齿锯、云石机、电焊机、焊把线、角磨机、钢锯弓子、手锤、钢钎、喷灯、氧气瓶、乙炔瓶、电锤、电钻、弯管器、液压弯管器、液压钳、压力钳、液压开孔器、万用表、兆欧表、接地兆欧表、各种型号扳手、铁锹、洋镐、水平尺、水平管、施工线、焊帽、照明用灯具、灯泡、老虎钳、螺丝刀、电工刀、电笔、氧气表、乙炔表及气带、抹子、电动套丝机、手动套丝机、各种型号管钳、压力案子、水钻及钻头、热熔机、手电筒、打压泵、手持工具、电缆线、手推车、安全爬梯等小型机具设备。
6.7 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手套(含电焊手套、绝缘手套)、雨衣、雨鞋、胶鞋、风镜、防护镜、焊帽、工作服、棉大衣、口罩、安全帽、绝缘鞋、反光衣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由投标人提供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6.8 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6.10 投标人人员餐饮住宿、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品用具、交通差旅费、人员保险及社保费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6.11招标人配电供应至二级箱,二级箱以外的电线、电缆、三级配电箱、地下室施工照明灯具等设施费用,投标人提供的电线、电缆、三级配电箱、地下室施工照明灯具等需报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才能进场安装,二级电箱以外的电缆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敷设,必须安装绝缘套。
6.12施工用水招标人提供至各楼栋底附近主管,各楼层的施工用水接通由投标人负责。
6.13 现场临时设施的支、搭、拆、装、施工等费用。
6.14 现场材料及至料场材料的装卸以及垃圾的清理和运输等费用。
6.15 材料及周转材料、设备、设施的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及成品的保管费用,如发生盗窃或破坏的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指定材料领用人办理材料领用手续,材料的保管及使用的生效时间以书面材料移交单签认日期为准。
6.16 对于现场的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费用。
6.17 因文明安全施工不到位所受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处罚费用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各项费用。
6.18中标人食宿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中标人应保证整个食宿卫生,要安全用水、电和燃气,注意防盗防火,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出现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严禁使用项目材料对床铺或其它生活区设施进行加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
6.19 对其他专业及分包单位的全部配合工作:为所有分包单位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及操作工人,并配合所有分包单位完成各项工作;配合招标人进行材料试验的抽检及取样工作;负责配合好砼、砂浆试块的养护;
6.20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第七条 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7.1 进度款支付:
5#楼、8#楼、9#楼及看台地上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比例
序号
| 支付节点
| 支付暂定单价
(元/m2)
| 当期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单位主体结构完成
(封顶)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50%
| 支付方式为所有的工程款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农民工工资的方式转账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
2
| 砌体及二次结构完成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15%
|
3
| 粗装修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15%
|
4
| 外架拆除完毕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5%
|
5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5%
|
6
| 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7%
|
7
| 质保期满两年后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3%
|
5#楼、8#楼地下室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比例
序号
| 支付节点
| 支付暂定单价
(元/m2)
| 当期支付比例
| 备注
|
1
| 单位主体结构完成(封顶)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60%
| 支付方式为所有的工程款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农民工工资的方式转账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
2
| 砌体、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完成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20%
|
3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10%
|
4
| 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7%
|
5
| 质保期满两年后
| 该部分建筑面积×劳务综合单价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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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结算方式: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30个日历天数内将工程结算。
(1)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完成建筑面积*单价结算。
(2)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完成部分按国家发布的《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13)》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3)其中8#地下室按负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5#地下室按负一层及负二层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看台不计算基础部分建筑面积(单价均综合考虑筏板、独立基础及桩承台等各类基础形式,基础不再单独计算工程量)。
第八条 投标须知
8.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表;(仅投标报价表需要密封)
(2)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4)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5)投标人实力情况 (包括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6)承诺函
8.2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并经双方代表人员签认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8.3本工程招标人采取不设标底方式招标,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
8.4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2023年9月15日 17时00分前送达(南宁市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22层2205室)
8.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 2 天,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九条 开标须知
9.1 本工程于2023年9月15 日在 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22层2205室开标,由招标人自行召开,
9.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
(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0.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成员不少于5人。
10.2本工程按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并评出中标人。
10.3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电话告知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评标结果。
10.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放弃中标权,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10.5投标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一条 附件
附件1:施工图纸(另附)
附表 2:承诺书
附表 3: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表 4: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的公司业绩及
项目机构配备情况 (劳务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做为
必须的附件)
附表5: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附表 6:劳动力组织计划表
附表 7:机械、机具组织计划表
附表 8:施工进度计划表
附表 9:投标文件补充说明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2.1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中标。
承 诺 函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有幸参加 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项目工程主体劳务施工投标,若本人(公司)中标,特做如下承诺:
1、本人(公司)理解招标方为了整体工程质量、进度的需要,对工程施工部位的划分,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方分配的工程项目。
2、本人(公司)理解招标方合理底价的要求,但本人的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3、本人(公司)经过认真的仔细的测算,确认以投标工程报价单价进行计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