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贵州 | 城市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纠错 |
| 采购单位 |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夏先生 |
| 采购电话 |
15870347565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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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服务招标,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兴义公路管理局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服务打捆公开招标的批复》(黔路复〔2023〕24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审查(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提高养护工程管理水平,体现“安全、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达到“高效、快捷”的管理要求,提升养护生产效率,拟对我局所辖公路、桥梁、隧道及安防设施等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前期项目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和公路灾毁(或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桥梁维修加固及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养护工程设计审查(咨询)等工作内容,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单位。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KCSJ01、KCSJ02、KCSJ03。
2.3招标范围
各标段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 | 工作内容 |
1 | KCSJ01 | 招标人所辖公路(含桥梁和隧道)的路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项目前期安全性风险评价工作,如: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路基或路面预防性、结构性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公路服务设施改造工程等。 | (1)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 (2)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畅安舒美”专项费用编制(如有))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 (3)技术设计(如有); (4)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前期安全性风险评价工作。 |
2 | KCSJ02 | 招标人所辖公路(含桥梁和隧道)的灾毁(或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灾害防治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桥梁及隧道专项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及项目前期安全性风险评价工作。 | |
3 | KCSJ03 | 服务期限内需要完成的设计审查(咨询)及后期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 (1)勘察设计合同段范围内的设计审查(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如有)、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安保设施及沿线设施的施工图审查(咨询)工作,勘察报告审查(咨询)工作,工程量清单审核工作;若因招标人需要,咨询人须对本项目的一般设计变更提供设计审查(咨询),并提交审查(咨询)报告; (2)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后期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
信誉等级 | AA | A | B、C |
允许投标标段数量 | 3 | 2 | 1 |
允许中标标段数量 | 1 | 1 | 1 |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标段 |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或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1)的要求,联合体总体须满足(2)的要求。 | KCSJ01 KCSJ02 KCSJ03 |
业绩要求 | 标段 |
资格条件不做要求。 | KCSJ01 KCSJ02 KCSJ03 |
信 誉 要 求 | 标段 |
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原则,确定的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各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为准。 | KCSJ01 KCSJ02 KCSJ03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 KCSJ01 KCSJ02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工作。 | KCSJ03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电子交易系统中记录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标段号、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9款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勘察设计总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投标报价<85%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勘察设计技术建议书打分部分(适用于KCSJ01、KCSJ02标段):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4.2-7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4-9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认识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审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2-7分) | 根据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5.4-9分) | 根据各项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8-8分) | 根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设计审查技术建议书打分部分(适用于KCSJ03标段): | |||||||||||||||||||
2.2.4(1) | 技术建议书(设计审查)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4.2-7分) | 根据对所包括的设计审查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理解透彻、地区建设条件认识恰当 |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难点提出设计审查对策及措施(5.4-9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认识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对本项目设计审查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等因素进行评审 | ||||||||||||||||||
设计审查工作量及计划安排(4.2-7分) | 根据设计审查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设计审查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5.4-9分) | 根据各项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8-8分) | 根据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以下适用于KCSJ01、KCSJ02标段: (2)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相比,每增加1项公路养护工程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8分。 以下适用于KCSJ03标段: (2)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相比,每增加1项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或评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评标价得分F=10-|偏差率|×10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且投标人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评标价得分F=10-|偏差率|×100×0.1。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以下适用于KCSJ01、KCSJ02标段: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1项公路养护工程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以下适用于KCSJ03标段: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1项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或设计审查)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分 (2)信用得分-3至+3分 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原则确定的投标人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打分:
注:(1)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3.3款确定的信用等级引用原则,引用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最新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2)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公路局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3)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分因素(投标人的信誉、投标价除外)得分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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