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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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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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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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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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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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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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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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4号集中办公区北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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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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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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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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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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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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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946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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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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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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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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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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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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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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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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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JGSWK-001
| 公告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市直4号集中办公区北区屋面防水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3-30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4-02 17:00:00 |
| 采购单位 | 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市直4号集中办公区北区屋面防水001 | JGSWK-001 | 工程-施工 | 82854.32(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市直4号集中办公区北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机关事务管理四科。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直4号集中办公区北区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 市政府四号集中办公区
2.3招标工程内容:
(1)在主楼原防水材料顶层刷冷底油,铺设一层4mm厚的SBS防水材料(雨中情牌)。
(2)拆除配楼鼓包的原有防水基层,用水泥砂浆新作防水坡度(最低处3mm,最高处20mm)。
(3)重新加固配楼女儿墙后铺设防水材料(雨中情牌)。
(4)二楼钢架雨棚防水材料全部拆除,新购置铝塑板,整体重新铺设防水材料(雨中情牌)。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5月05日。
2.6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9招标控制价:82854.32元;
2.10技术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前期施工图纸设计费用和预算费用);
(2)五年内免费质保,超过质保期限后,由采购方负责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3供应商须上传实施方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15时00分至2023年04月02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04月02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于2023年04月03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机关事务管理四科;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其他
采购企业确定后,发放《中标通知书》,退还未中标企业相关竞标资料。
采购单位与中标企业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机关事务管理四科
联系人:朱生韬
电 话:18509466696
2023年03月30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5.74.125.183: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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