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修改前要求
| 修改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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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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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 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 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至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施 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 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 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情形例举 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 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 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情形范围。 情形列举 2: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 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与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第八条规定,失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已通 过“信用中国(四川)”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 象的情形范围。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1 3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 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 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骗取中标是指投标人实施了以弄虚作假的行为作为谋取中标的手段,投 标人只要具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无论结果是否中标,都属于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是指: (1)在经营活动中,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约的。 (2)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转包的。 (3)在既往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分包 2 次以上的。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5)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 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至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施 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 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 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情形例举 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 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 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情形范围。 情形列举 2: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 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与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第八条规定,失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已通 过“信用中国(四川)”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 象的情形范围。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2)、(15)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 1 3 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 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 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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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 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 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 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 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 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 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 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 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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