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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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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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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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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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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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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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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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险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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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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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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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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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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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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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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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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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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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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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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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险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00-JSJK-G2023-00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0-JSJK-G2023-0004
2、项目名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险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拟选定两家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采购及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项目工期 |
包1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险维修改造项目新风系统及生活水系统等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 168.44万元 | 165.009355万元 | 45天 |
包2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险维修改造项目消防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359.69万元 | 358.568023万元 | 150天 |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将获取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106556349@qq.com。获取文件所需材料:供应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费账号待获取文件所需材料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回复。
四、投标文件接收:
4.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5月5日14 时30分前
4.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4 时30分
4.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3会议室)
4.4 其他有关事项: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 U 盘一份(盖章扫描件),开标一览表一份,若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单位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后果,每份纸质投标文件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专家评审过程中正本、副本不一致时按照正本为主,正本内容模糊不清时,专家评委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现场解答或按照未提供处理。
4.5投标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8室接收人:费娜 电话:13770753281)。供应商邮寄文件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标有关信息:5.1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14 时30分
5.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的信息更正公告。
7.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3 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发布公告。
7.4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 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7.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8室
联系方式:13770753281
项目联系人: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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