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广州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纠错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夏工 |
| 采购电话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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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1819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 0时0分~2023年5月8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标段):是
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标段):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标段):50
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标段):5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标段):13657.13
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标段):12605.21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每个标段均要求: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1.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若被发现在其他工程中任职,则自愿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被发现在其他工程中任职,则自愿接受招标人的违约扣罚。)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近5年)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给水管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扫描件。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给水管道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业绩中所担任职务等信息,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1.5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格要求:
拟派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同时能满足本招标公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允许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时,项目负责人一栏需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信息,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时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登记后,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1.6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格要求:
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且专职安全员不得由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
1.7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不得由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担任,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1.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
1.9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1.10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1.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1.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
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每个标段均要求: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和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1.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若被发现在其他工程中任职,则自愿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被发现在其他工程中任职,则自愿接受招标人的违约扣罚。)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近5年)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给水管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扫描件。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给水管道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业绩中所担任职务等信息,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1.5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格要求:
拟派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同时能满足本招标公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允许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时,项目负责人一栏需填写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信息,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登记时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登记后,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1.6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主办单位提供)资格要求:
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且专职安全员不得由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在册人员。
1.7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不得由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担任,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1.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
1.9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1.10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施工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1.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1.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标段):/
第五批(荔湾、白云、天河、海珠区)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2标段):/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5月8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8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8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代理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20-87159014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461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8521061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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