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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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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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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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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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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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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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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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东路101号院内地面维修项目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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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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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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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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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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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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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65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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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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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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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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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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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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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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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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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东路101号院内地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吴中东路101号院内地面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吴中东路101号院内地面维修项目;
(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
(3)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7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23日
二、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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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 吴中东路101号院内地面维修项目
| 约27万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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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7.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最新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7)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7)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工程,注: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维修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住建部门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施工合同、验收证明并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现场核查。
注:(1)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
(2)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缴纳,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预审不通过。
账户名: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
账 号:517073415911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石湖支行。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报名人如少于3家,将重新公告,3-9家将全部入围,9家以上随机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5日 上午09:00至11:00。
报名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南路18号南都广场塔楼18层1809室
报 名 费:300元,现金收讫,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南路18号南都广场塔楼18层1809室
联系人:龚元、邓梦玲 联系电话:18121553350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12-67082100
监督电话:0512-66502813
八、本项目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4月30日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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