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省份 | 吉林 | 城市 | 长春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纠错 |
| 采购单位 |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赵佳 |
| 采购电话 |
0431-80519336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中标金额(元) | |
| 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网站、招标信息等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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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JSHJL-2023-SPHW-6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1.28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 08时00分到2023年05月0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 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83457446@qq.com)线上获 取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
报名材料”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 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的发件邮箱;(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 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招标文件 费);收款账号:开户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
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东路支行银行账号:0804 2202 0900 1149 22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编号:ZJSHJL-2023-SPHW-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 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设 计、施工和材料的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 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 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水文化生态园第7号楼,总建筑586.8 平方米,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通过专业检测公司对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安全进 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拟定对 该栋建筑进行房屋屋架结构加固工程设计总承包。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2)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6日。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 标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 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 建办〔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本 项目投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 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 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 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 最高等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含一 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 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 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 或施工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 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 监理工程师),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熟悉工程技术 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 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工程部分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5)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测量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资料员1人。以上为现场所 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 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 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 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 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 况良好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 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 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3.8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 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 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 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线上获取;
4.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 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83457446@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
报名材料”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 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招标 文件费);
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0804 2202 0900 1149 222
4.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吉 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 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 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 联系人:曹舒萍
电话:1323445530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箱:jstzbc123.@126.com
电话:0431-82752638
邮编:1300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 系 人:赵佳
电 话:0431-80519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 联 系 人: 曹舒萍
电 话: 1323445530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SHJL-2023-SPHW-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 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文化生态园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加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 含设计、施工和材料的采购,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 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 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 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水文化生态园第7号楼,总建筑5 86.8平方米,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通过专业检测公司对7号楼房屋屋架结构安 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拟 定对该栋建筑进行房屋屋架结构加固工程设计总承包。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2)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6日。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 程目标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 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 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文件的要求,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独立参 加本项目投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 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 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 评价最高等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含一 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 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 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 或施工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 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 监理工程师),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熟悉工程技术 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 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2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工程部分负责人:工程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测量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 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资料员1人。以上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
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 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 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 务 要 求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近 三 年 ( 2020年 度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 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 况良好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 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 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 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8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 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 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线上获取;
4.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83457446@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邮件须 以“XX公 司 XX项 目-报名材料”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 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 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 招标文件费);
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0804 2202 0900 1149 222
4.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吉 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 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 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 联系人:曹舒萍
电话:1323445530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箱:
电话:0431-82752638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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