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伏龙岭路改扩建项目、福旺路东段延长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1726001 |
招标人 |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川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1、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 福旺路总长1109.90米,道路宽度30米,道路面积33297平方米;规划路一总长1467.1米,道路宽度25米,道路面积36677.5平方米;富安路总长696.17米,道路宽度25米,道路面积17404.25平方米;伏龙岭路实施改扩建道路总长1861.45米,扩建道路宽度23米,伏龙岭路的改扩建分期实施,在本项目内仅实施非机混合车行道和机动车道部分,宽度16米,道路面积29783.2平方米;双侧各3.5米的人行道部分未来另行实施,不在本项目内建设。配套建设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2、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华侨管理区范围内现状污水及雨水管线进行清淤及维修改造和补建,其中污水管线9072米,雨水管线约23622米。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24日 | 开标地点 | C4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28日 |
预中标人 | 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理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
投标报价 | 1359000.0000元 |
设计服务工期 | 6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夏红卫,身份证号:371424********122X,注册编号:CS193700929 |
企业诚信分 | 7.00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沙坪街道火花、天桂、石鼓场镇污水整治项目;巴东县水布垭镇旅游客运换乘中心建设项目;大竹县 2021年脱贫村成效巩固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投标报价 | 1359300.0000元 |
设计服务工期 | 6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肖斌,身份证号:413023********4810,注册编号:CS203500456 |
企业诚信分 | 7.00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大岭路(科园西四路至科园西五路段)道路工程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投标报价 | 1358800.0000元 |
设计服务工期 | 6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
项目负 | 刘锋矢,身份证号:441424********3518,注册编号:/ |
企业诚信分 | 7.00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安溪县八三一路及解放路改造工程和安溪县祥云路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沙市区三湾路(北京东路至荆江大道段)项目和东苑路(北京东路至荆江大道段)项目设计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528833 |